我院拟于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,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研究制定招聘简章并向社会公开发布
根据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和人才需求,科学设定招聘条件、招聘岗位,明确报名和考试方式等,经院党委集体研究,报主管部门同意,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,在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(rsj.changzhou.gov.cn)、常州市人事考试网(www.czks.cn)、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(wjw.changzhou.gov.cn)发布招聘简章。
二、报名
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。报名、照片上传、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。报名网址:http://dw.czks.cn。
1.报名、照片上传、资格初审时间:
2020年10月9日9:00—2020年10月22日16︰00
2.缴费确认时间:
2020年10月10日9:00—2020年10月23日12︰00;
3.资格复审:
时间:2020年10月29日
复审地点: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(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68号)行政楼6楼609室。
4.资格复审考生需带材料:
(1)2020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、三方协议原件;其他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。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,复印件留存;
(2)若国外(境外)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。
(3)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,请出具学校提供的专业方向证明;
(4)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,请携带相关材料一并审核(包括医师资格、规培证明、英语六级证书、文章等)。
7. 在规定时间内,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,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。
(二)注意事项
严格执行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,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,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,提交相关材料。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,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,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,或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。
二、笔试、面试
报考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、面试。
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,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。(高层次人才直接面试)
笔试时间:10月29日上午9:00-11:00
面试时间:10月29日下午2:00-5:00
地 点:阳湖院区行政楼6楼、7楼
报到及核验信息地点:10月29日上午8点开始,行政楼609室,审核身份证、健康码、测量体温,收取考生本人签名的《疫情防控承诺书》。
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、健康码“绿码”参加面试,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,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,应全程佩戴,做好个人防护。
笔试、面试成绩当天公布。
各岗位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,保留两位小数。配分比例为:笔试占30%、面试占70%。笔试、面试成绩均以60分为合格线,若达不到合格线则淘汰。
三、体检和考察
1.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。
2.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,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。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。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,体检费考生自理。
3.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,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4.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,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,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。
5.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,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四、公示与聘用
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符合聘用条件的,办理聘用手续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,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不予聘用。
对公示无异议人员,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,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。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(含试用期)聘用合同的,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,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(含试用期)。
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或协议的,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。
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。
五、回避制度
1.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,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、财务、纪检岗位,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;
2.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,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,也应当回避。
六、政策咨询及监督
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,接受人社部门、主管部门、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,委纪检监察全程负责监督。考务工作按照“严密程序、合理安排、公平公正”要求组织进行,各招聘单位要严肃招聘纪律,严格秉公办事。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单位一经发现,将按考试纪律规定追究责任。
七、本方案由江苏省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